魯工美院字[2011]41號
根據藝術學成為獨立學科門類的新形勢以及學校學科發展的需要和近幾年科研工作統計的情況,為進一步完善我校科研工作量考核制度,使學校科研水平和層次再上一個新臺階,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科研工作的實際發展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一、教學人員
我校的教學人員系指全體在崗的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教學人員。
二、科研工作內容
根據上級規定及我校的實際情況,科研工作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承擔國家、省、部、廳、局和學校的縱向科研課題和由政府(含中央各部門、省市部門)、企事業單位、公司、團體或個人委托我校各部門或個人進行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設計、設計施工或協作研究等各類橫向課題,包括國際間企業合作項目及與港澳臺的合作項目。
2.教師自主完成的論文、專著、編著、教材、調研報告、新材料、新工藝的開發研制等。
3.設計作品、美術作品、影視作品創作。
4.由上級部門與學校共同委托并獲得表彰獎勵的或學校委托的設計創作及文字撰稿工作。
三、科研成果范圍
教學人員所完成的必須是本學科或原學學科,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我校承認的科研成果:
1.必須是各級科研機構認定立項并已完成的科研課題。
2.取得國家專利發明證書的科研成果。
3.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社出版的專著、編著、教材(教育主管部門認可教材)、工具書、參考書、個人作品集、電子出版物,國家新聞出版署正式備案的科技類、人文社科類、專業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和調研報告(不包括報導性文章、文學作品、考前輔導材料),具有國內刊號的論文集上發表的論文等。
4.在國家或省級政府(包括省級行業主管廳、局)、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各協會、省級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各協會以及在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國家專業社會組織、省級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省級專業社會組織組織的展覽上展出的設計作品、美術作品和影視作品;在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正式備案的科技類、人文社科類、專業類期刊以及具有國內刊號的作品集上發表的設計作品和美術作品。
5.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社以電子出版物形式出版的影視作品。
四、科研工作量的標準
根據我校實際情況,暫定教學人員每一學年統計一次科研工作量, 作為科研津貼發放依據。每三學年為一“考核年”考核一次,作為評聘上崗標準,“考核年”內科研工作量可跨年度累計。科研工作量標準分別為每一學年:
助教6分;講師15分;副教授20分;正教授25分。
五、科研工作量的報送、審核程序及計分方法
(一)報送、審核程序
1.個人根據規定填報,各教學單位及有關部門初步審查無誤并加蓋公章,同時提供各項成果的證明材料原件,報送科研處。
2. 由科研處、人事處會同有關專家對報送內容進行審核。
3.科研處工作人員進行科研工作量統計。
(二)計分方法
科研工作量的計分由[立項+成果+獲獎]×合作人系數組成。所有科研成果計分只按立項、發表、獲獎等一次性計算最高標準得分,不重復計算。
1.學術論文的計分方法:
序號
類別
分項
分值
(每篇)
加減分
1
立項
省、部級立項課題
5
教育廳立項課題
2
其他廳、局級(含校級)立項課題
發表
指定的A類刊物
12
6千字以上加2分,3千字以下減3分
其他刊物及論文集
4
3千字以下減1分
電子出版物
主編論文集
3
獎勵
國家級成果獎
30
省、部級成果獎
一等獎
10
二等獎
7
三等獎
教育廳成果獎
其他廳、局級(含校級)成果獎
被SCI、ISTP、EI、CSSCI收錄
說明:1.我校指定的A類期刊見附件1;其他刊物指除我校指定的A類期刊外的科技類、人文社科類和專業學術期刊,其他非專業的生活消遣類雜志不在本考核及獎勵辦法承認范圍之內。
2.2000字以下論文不予以承認,不計算分值;論文字數均指正文字數。
3.同期刊物、論文集(含電子出版物)發表多篇論文最多只計兩篇;
4.被SCI、ISTP、EI、CSSCI收錄論文須經正式發表,且需提供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檢索機構蓋章的證明。
5.論文在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各協會、省級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各協會以及在國家、省級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專業社會組織的評獎活動中獲獎,賦分參照作品獲相應等級獎勵執行,且論文須經正式發表。
6.我校指定的A類期刊的增刊、專刊、專集上發表論文等同于其他刊物發表論文分值。
7.電子出版物所附帶的文本印刷品不再重復計分。
2.學術著作的計分方法:
(每部)
國家級立項課題
6
出版
學術專著
40
20萬字以上每萬字加1分,25萬字以上不計,20萬字以下減10分
學術編著、譯著、教材、工具書、參考書等
20
20萬字以上每萬字加1分,25萬字以上不計,20萬字以下減5分
20萬字以下減5分
個人作品集
主編整套著作
主編作品集
60
省部級成果獎
15
說明:1.介紹性編著或資料匯編及高考輔導教材不算科研成果,不計算分值。
2.專著、編著、譯著、教材、工具書、參考書等字數均指純文字字數。
3.電子出版物所附帶的文本印刷品不再重復計分。
3.應用技術成果的計分方法
(每項)
50
鑒定
完成
鑒定級別為
國際領先加20分,國際先進加15分,國內領先加10分,國內先進加5分。
100
4.科研發明、專利的計分方法
各項專利分值(每項)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說明:1.教學人員取得專利須為本學科研究內容;
2.以上三種專利必須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證。
5.設計作品、美術作品、影視作品的計分方法
分值(每幅)
為一件獨立影視作品的電子出版物
其他刊物和作品集
作品集形式的電子出版物
省級以上媒體播出影視作品
入選
行業主管省部級政府展
行業主管廳局級政府展、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各協會及在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專業社會組織展
省級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各協會及在省級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專業社會組織展
25
優秀獎
8
2.編著、論文和人物介紹、報道文章中引用的設計、美術作品不予以計分;
3.同期刊物(含電子出版物)發表多幅作品只計兩幅。除全國美展外,其他類型展覽同一展覽入選、獲獎最多只計三幅;
4.金獎、銀獎、銅獎按一、二、三等獎計算,高于金獎的特別獎在一等獎的基礎上加50%,如有其它獎項名稱根據展覽級別對應一、二、三等獎項級別計算;
5.影視作品獲獎等同于同級別的設計作品、美術作品獲獎,系列片的播出、獲獎均作為一件作品計算;
6.行業主管部門政府展指行業主管政府部門組織并頒發證書的各級展覽。
7.由各級政府及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及國家、省級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專業社會組織主辦的各項大賽對應相應等級的作品展覽分值減半給予計分;作品征集活動以被采用的作品為準,對應相應等級的作品展覽分值減半給予計分,入選但未被采用的不予以計分。
8.影視作品在科研工作量的考核計分中只認可完整作品發表,以其他截圖等方式發表不再給予計分。
6.橫向課題的計分方法
項目經費(萬元)
分值(每萬元)
2—50
0.6
51—100
0.63
101(含)以上
0.66
說明:1.橫向課題以2萬元為基點統計,項目總經費在2萬元以下的橫向課題不計入科研工作量。
2.項目經費分階段對應分值,如項目總經費為101萬,則計算方法為:50x0.6+(100-50)x0.63+(101-100)x0.66=62.16分。
3.橫向課題經費如分次到帳,則首次只按當學年到帳部分計算科研工作量,后續到帳項目經費對應分值為此前到帳經費基礎上的累加。
4.橫向課題如有校外人員參加,其科研工作量對應獎勵以勞務費形式支出,不計入科研工作量。
六、其它規定
(一)科研成果完成人為我校教學人員,但我校非署名單位的科研成果不予以承認;與其他單位合作但我校非第一署名單位的科研成果,對應相應賦分分值減半。
(二)代表廳局級以上政府行政職能的評審委員會頒發的獲獎證書參照相應政府行政級別獲獎對應分值計分。
(三)科研成果共同署名的計分方法
2人:依次為成果總分值×0.6、×0.4;
3人:依次為成果總分值×0.5、×0.3、×0.2;
4人:依次為成果總分值×0.4、×0.3、×0.2、×0.1;
5人及以上:依次為成果總分值×0.37、×0.26、×0.18、×0.1、第五及以后合作人均為成果總分值×0.09×1/(總人數—4)。
(四)凡本校以前的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如有與上級規定相抵觸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五)本辦法自2010—2011學年起實行,本辦法由科研處負責解釋,科研工作量的獎勵由財務處按照學校及財務有關規定予以發放。
附件:我校指定A類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