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工美院辦字〔2014〕28號
教職工學年考核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考核的目的是為了正確評價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督促教職工不斷提高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為教職工晉升、受聘、獎懲、培訓以及工資津貼發放等提供依據。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18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范圍
(一)凡屬我校事業編制、聘用制和企業編制的人員,無特殊情況均應參加考核。其中,處級干部的考核由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考核文件另發),其他人員的考核由人事處組織實施。
(二)首次就業,在試用期內參加考核,考核時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三)非首次就業、調入或公開招聘錄用人員,本學年度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累計不滿6個月的(含試用期),不參加考核;工作累計滿6個月的(含試用期),進行年度考核并確定等次,其入校前的表現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四)當年的軍隊轉業干部,進行考核,并參照轉業時的鑒定確定等次。
(五)經學校同意派出學習進修、掛職鍛煉以及執行其他工作任務的人員,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學習進修、掛職鍛煉、執行其他工作任務的表現情況由所在單位會同學習進修、掛職鍛練、執行其他工作任務的單位提供。其中,派往國外學習進修的,可暫確定為稱職等次,待回國后根據其學習進修情況確定最后等次。
(六)當年9月1日前退休和內退人員,不進行考核,根據其表現情況直接確定等次,其表現情況由退休或內退前所在單位提供。
(七)病假(因公負傷除外)、事假、出國探親、非單位派出學習累計超過考核年度6個月以上人員,不參加考核。
(八)停薪留職人員,不進行考核。
(九)未聘人員未聘時間累計超過考核年度6個月以上的,不參加年度考核。
(十)受處分的人員,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考核并確定等次,但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2.受記過的,在受處分期間,考核不得確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考核結果不得確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上等次。
處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處分影響。
(十一)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人員,參加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未給予處分的,按照規定補寫評語、補定等次。
(十二)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人員,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二、考核原則
(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根據考核內容、方法、標準、程序等各項要求,對被考核人員進行實事求是的鑒定和客觀公正的評價。
(二)全面考核、注重實績。對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三)分類考核、強化崗位。按照教師、管理、教師外專業技術和工勤等不同崗位進行考核,強化不同崗位不同的工作職責和目標要求。
(四)突出實效、簡便易行。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學年考核相結合,從不同角度、通過不同方式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
教職工學年考核主要根據國家和學校對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要求進行,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德,主要考核教職工的政治表現、職業道德、社會公德、遵紀守法以及維護學校的榮譽、利益等情況。
能,主要考核與教職工所承擔的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業務技術水平、組織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以及學習提高、知識更新等情況。
勤,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勤奮敬業精神以及遵守勞動紀律等情況。
績,主要考核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廉,是指廉潔從業方面的表現情況。
四、考核辦法
教職工學年考核實行量化考核的辦法。
(一)教師量化考核辦法
教師量化考核主要包括教學工作和科研工作兩項,標準滿分為100分,其中教學工作70分,科研工作30分。
1.教學工作考核
教學工作考核包括教學課時量和教學質量兩項。
(1)教學課時量考核:完成學校額定下限課時量得70分,超過下限課時量按每20課時計1分的比例加分,未達到下限課時量得分按實際完成課時量/下限課時量的比例計算。公式如下:
計算公式1(達到下限):教學課時量得分=70+超過下限課時量/20
計算公式2(未達到下限):教學課時量得分=70×(實際完成課時量/下限課時量)
學校額定課時量標準見附件《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教師教學科研工作量標準》。
教學課時量由教學單位組織人員按照學期依據課表進行統計,填入《教師教學工作考核情況統計表》,并經教務處、研究生處和繼續教育學院核準后進行公示。
(2)教學質量考核:實行百分制,由學生、教學單位領導、教職工對任課教師進行測評打分,按照學生50%、領導25%、教職工25%的權重計分。其中,91至100分為優,76至90分為良,60至75分為一般,59分以下為差。教學質量分值按照1:100的比例折算成教學質量調節系數,教學質量調節系數參加教學工作考核計分。
學生評教由教務處組織(實行網上評教),教職工評教由教學單位組織。
(3)“雙肩挑”教師的教學工作,按照“給誰上課、由誰考核”的原則,由任課的教學單位負責考核。
(4)教學工作考核得分=教學課時量得分×教學質量調節系數。
(5)教師如出現教學事故,經認定后,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6)各教學單位成立考核小組,負責本單位考核的具體工作。考核小組一般由5至7人組成,由教學單位黨政領導、教研室主任、教職工代表組成,行政主要領導任組長。
2.科研工作考核
完成學校額定科研工作量得30分,超過或未達到的科研工作量按比例計分。超過標準的科研量,每5個計1分。
計算公式1(達到標準):科研工作得分=30+超過標準科研量/5
計算公式1(未達到標準):科研工作得分=30×(實際完成科研量/標準科研量)
學校額定科研量標準見附件《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教師教學科研工作量標準》。
科研工作量由科研處組織人員進行統計核準,并進行公示。具體規定見《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考核及獎勵辦法》。
(二)職工量化考核辦法
職工量化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績30分、廉10分。
根據規模相當、性質相近的原則,將參加考核人員劃分為若干考核小組:
1.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組織部、人事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為一個考核小組,召集人為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
2.紀委、監察處、審計處、資產管理處、保衛處、財務處、機關黨總支、宣傳部、工會為一個考核小組,召集人為機關黨總支書記。
3.圖書館為一個考核小組,召集人為圖書館館長。
4.后勤管理處、基建處為一個考核小組,召集人為后勤管理處處長。
5.教務處、教學單位教學秘書為一個考核小組,召集人為教務處處長。
6.科研處、研究生處、美術館、中國民藝研究所、網絡信息管理中心、社會服務辦公室、教育技術中心為一個考核小組,召集人為科研處處長。
7.教學單位辦公室主任、行政秘書為一個考核小組,由教務處召集。
8.學生處、團委、教學單位輔導員為一個考核小組,召集人為學生處處長。
9.藝術與設計實踐教學中心為一個考核小組,召集人為藝術與設計實踐教學中心主任,教務處領導參與打分。
在上列考核小組內,由領導、本小組人員對測評對象打分,按照領導40%、本小組人員60%的權重計分。
為保證教學單位對本單位人員的考核測評,各教學單位考核小組對本單位辦公室主任、秘書、輔導員進行測評打分,測評結果報人事處。
(三)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主要對教職工的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師德師風、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具體規定如下。
1.日常工作考勤曠工1天扣3分,學校組織的會議、學習、集體活動,曠工1次扣3分,從量化總分中扣除。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定為不稱職等次: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2)違反校規校紀,或在學校督查督辦過程中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影響或給學校造成較大損失者;
(3)考核年度內無故不參加學校(部門)組織的政治學習或集體活動5次以上者;
(4)考核年度內曠工累計超過5天及以上者;
(5)拒不執行學校有關規定或不接受組織安排的工作,經教育仍不改正者;
(6)利用學校場所、儀器、設備等私自進行有償服務,違反學校財經紀律者;
(7)擅自外出從事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者;
(8)工作嚴重失職或出現嚴重責任事故者;
(9)承擔保密工作職責任務的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嚴重后果者;
(10)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者。
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定為優秀等次:
(1)考核年度內出現曠工1天及以上,或事假累計超過15天以上者;
(2)發生教學事故或責任事故者;
(3)當年受通報批評或黨政處分者;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或者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考核等次及標準
教職工考核分為優秀、稱職(稱職-2)、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各等次標準以學校規定的教職工應承擔的工作職責和實際完成的學年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對不同崗位人員有不同側重。
(一)考核等次標準
1.教師:根據教師量化考核得分多少,并參照完成教學課時量、科研工作量、教學質量評價、日常考核情況等因素確定考核等次。
(1)優秀:教學課時量達到上限、科研工作量達到標準、教學質量為優、無教學事故、師德表現好。
(2)稱職:完成教學課時量、科研工作量,教學效果優良。
(3)稱職-2:完成教學課時量且科研工作完成1/2;或完成科研工作量且教學課時量完成1/2;教學效果優良。
(4)基本職稱:教學課時量完成1/2,科研工作量完成1/3,教學效果一般及以上;或教學課時量完成2/3,科研工作量完成1/4,教學效果一般及以上。
(5)不稱職:教學和科研工作量未達到基本稱職要求;或教學效果差。
為充分發揮教師的特長,教學課時量和科研工作量實行互換、折算;即:完成了課時量而未完成科研量,未完成的科研量由課時量折算,或完成了科研量而未完成課時量,未完成的課時量由科研量折算。互換比例最高為標準課時量或標準科研量的30%,折算標準為:10個課時=1分科研。
2.職工:根據職工量化考核得分多少確定考核等次。稱職及以上:70分及以上,基本稱職:60至69分,不職稱:59分及以下。從稱職人員中按照分數高低產生優秀人員。
(二)考核優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15%左右。
六、考核程序
(一)各部門、單位根據考核文件,動員布置。
(二)參加考核人員根據應承擔的工作職責和考核要求,實事求是地對自己一年來的思想政治表現和工作情況進行全面回顧總結,并填寫《學年考核登記表》。
(三)人事處、各考核小組按照量化考核辦法,組織人員對被考核人測評打分。
(四)人事處、各考核小組組織人員統分、計分、匯總。
(五)學校審核,確定考核結果。
(六)考核優秀人員公示,考核結果以適當方式公布。
七、考核結果使用
考核工作結束后,考核結果存入本人檔案,作為教職工晉升受聘、工資調整、津貼發放、職稱評審和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
(一)考核結果為優秀的:發放考核優秀獎金;按照國家規定晉升工資檔次;校內津貼按照標準計發;連續兩年以上考核優秀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評聘專業技術職稱、申報高一級崗位的資格;在外出學習進修、推薦先進方面優先考慮。
(二)考核結果為稱職(稱職-2)的:按照國家規定晉升工資檔次;校內津貼按照標準計發;具有晉升職務和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及續聘的資格。
(三)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可以比照稱職等次晉升工資檔次,但一年內不能晉升職務和評聘專業技術職稱,組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離崗培訓等,促其改正提高;校內津貼只發崗位基礎津貼,不發放崗位業績津貼;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應向較低等級調整崗位。屬聘用制人員的,可以解聘。
(四)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不能晉升工資檔次;一年內不能晉升職務和評聘專業技術職稱;扣發全年校內崗位津貼;學校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稱職的,學校可按規定程序予以解聘或辭退;連續兩年以上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可以辭退。屬聘用制人員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未參加考核的:不能晉升工資檔次;當學年不計為任職年限;不發崗位業績津貼,崗位基礎津貼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他
(一)教職工學年考核是學校加強管理、實施獎懲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影響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按照學校要求進行,確保考核工作圓滿完成。
(二)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過去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附件:《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教師教學科研工作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