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鄭一民,中國民協顧問,河北省文聯副主席,河北省民協主席,河北大學教授,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河北省政協常委。2012年6月5日,“中國北方村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論壇”在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舉辦,圍繞古村落保護相關議題記者采訪了鄭一民先生。

記者:你認為確定“中國歷史名村”的基本標準應該有哪些,其中最具核心價值的標準是什么?
鄭一民:中國是一個農耕大國,擁有幾千年的農耕社會歷史,而農村又是農耕社會的主體,因此中國主要的文化遺產分散在農村地區。“中國歷史名村”有兩個方面的內涵:既有物質文化遺產的一面,也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面,在確定“中國歷史名村”時應兼顧這兩個方面的因素。
具體而言,確定“中國歷史名村”的基本標準有三個:第一,該村落是否完整地保存著古街道、古院落、古時的祭祀場所等標志性建筑物,例如牌樓、祠堂、戲樓等等。第二,村落有沒有仍在傳承的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它若有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那么說明這個村落的文化遺產在相當廣的地域內具有重要的精神價值。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在量、存在等級是衡量一個村落是否成為“中國歷史名村”的重要標準。若某一村落具備以上兩條標準,則該村落是名村中的名村。需要說明的是,如果某一村落雖然達不到上述兩個標準,但該村原生態的非物質文化傳承有序,那么該村仍然可以被確定為“中國歷史名村”。第三,村落的繁衍以及發生、發展歷史是否清晰,有無族譜、祠堂、祭祀儀式等,也是確定“中國歷史名村”的條件。
當前,我們國家經濟發展特別快,在這樣的形勢下,只要某一村落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中的一個方面,它也具有保護的價值。如果該村落三個方面都具備,就是名符其實的“中國歷史名村”。不管是物質文化遺產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只要忠實反映中華民族歷史生活樣式,承載民族文化精神,對我們今后的文化發展具有啟示意義,該村落就具備核心文化內涵。當然,在歷史發展過程中,人們出于改善生活的目的對很多歷史遺跡進行了拆舊換新,這是可以理解的。
記者:你如何看待村落文化遺產中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之間的關系,在保護實施過程中應該如何較好地把握二者之間的關系?
鄭一民:村落文化遺產中的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之間的關系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所謂物質文化遺產,是由非物質文化遺產凝聚、物化、沉淀以后形成的文化遺產;所謂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指人們的思想、信仰以及日常生活中的習俗等行為。可以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物質文化遺產生產的催化劑,也是物質文化遺產的創新動力;但沒有物質文化遺產的留存,就不能推動非物質文化的發展和與時俱進;沒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沒有物質文化遺產;反之亦然。在古村落文化遺產保護實施過程中二者都很重要。
記者:你認為村落文化遺產保護應該對哪些內容進行重點保護?
鄭一民:目前,在我國家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人們對古村落的保護意識空前提高,民族文化自覺性也得到空前加強。當一個社會的發展由自覺文化上升到文化自覺時,說明這個民族已經進入了新的文明時代。在這種情況下,古老歷史所遺留下來的并不全是精華,也有少部分的糟粕,比如說封建迷信思想,它扭曲和禁錮人們的思想,不能受保護;村落文化遺產保護的重點內容是那些能夠代表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能夠記錄中華民族文明結晶、能夠促進當代社會主義文化發展、具有原動力的文化。
采訪:賀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