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工美院辦字〔2016〕6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信息標準編碼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化基礎工作,提高學校現代化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務于教學、科研以及全校師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信息標準編碼,是指參考國家標準、教育管理信息化標準,結合學校業務管理的需要編制,應用于全校范圍信息系統內的代碼數據。
第三條 信息標準編碼是學校的公共財產,是各部門數據共享的基礎,學校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和參與信息標準編碼的編制建設工作,保障學校信息化建設持續穩定發展和運行。
第四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標準編碼從事危害學校及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二章 信息標準編碼范圍與分類
第五條 學校各部門在進行數據記錄統計等工作中用到的、具有共享需求和應用價值、且符合學校有關數據共享規定與要求的各類信息標準編碼,均屬于學校信息標準編碼的范圍。
第六條 學校信息標準編碼體系包括公共信息標準編碼和業務管理信息標準編碼。公共信息標準編碼是指在多個系統中用到的代碼;業務管理信息標準編碼是指特定業務管理需要使用到的代碼。
第三章 信息標準編碼的產生與維護
第七條 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管全校信息標準編碼的制訂工作,貫徹實施有關編碼工作的標準和工作規范,指導、協調編碼管理、維護和應用工作。
第八條 網絡信息管理中心為信息標準編碼在學校各部門的應用推廣提供技術支撐,為學校運用該編碼實施宏觀管理和實現信息共享提供技術手段。
第九條 公共信息標準編碼由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各相關部門制訂。業務管理信息標準編碼由學校各職能單位牽頭制訂。信息標準編碼應優先采用國家標準、教育管理信息化標準。
第十條 各職能單位須按照規定的格式與標準,通過公共數據庫平臺以實時或周期性的方式將數據整合到公共數據庫平臺,保證學校基礎數據的實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條 學校信息標準編碼采取“一次錄入,多次使用”的原則。數據的產生與維護遵循“誰產生,誰維護”的原則。學校各部門須對本部門產生的數據負責,保證本部門提供數據的權威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二條 詳細信息標準編碼參見《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數字化校園信息標準規范》。
第四章 信息標準編碼的共享與使用
第十三條 需要使用信息標準編碼的部門,凡是能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和本辦法相關條款,均可成為學校信息標準編碼的使用用戶。
第十四條 各部門用戶使用信息標準編碼數據需向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數據使用要求(詳見附件:《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信息系統數據使用申請表》),寫明數據用途、數據項等。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數據使用要求開放數據的使用權限。
第十五條 信息標準編碼使用部門在數據使用過程中應遵守數據的使用約定,未經許可不得將數據提供給其他第三方或用于經營性活動。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各數據管理部門制定本辦法的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 對違反本辦法并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信息系統數據使用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