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財辦行〔2014〕90號)文件以及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山東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魯財行〔2015〕58號)文件,現就《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差旅費管理辦法》(魯工美院辦字〔2014〕25號)有關問題進行補充規定。下文所稱“差旅費管理辦法”指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山東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 />
魯工美院辦字〔2016〕8號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的通知》(財辦行〔2014〕90號)文件以及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山東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魯財行〔2015〕58號)文件,現就《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差旅費管理辦法》(魯工美院辦字〔2014〕25號)有關問題進行補充規定。下文所稱“差旅費管理辦法”指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山東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魯財行〔2015〕58號)。
一、關于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就餐的伙食費交納問題。除接待單位按照《山東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員就餐應當自行解決。接待單位協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員應當在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內向接待單位交納相應的伙食費。接待單位應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不作報銷依據)。
二、關于出差人員符合乘坐火車軟臥條件而改乘軟座的是否給予補助問題。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交通工具等級是出差人員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員應嚴格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符合乘坐火車軟臥條件而改乘軟座的,不給予補貼。
三、關于出差乘坐飛機的問題。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科級以下(含科級)、中級專業技術(含中級)人員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飛機,因工作需要需乘坐飛機者,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由分管校領導批準,按直線車(船)票價報銷,超支部分自理。
寒假期間學校組織的本??茖I考試赴省外考點招生的,可以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乘坐飛機,乘坐飛機人員不限級別和職稱,機票全額報銷。
四、關于出差乘坐飛機,從駐地到機場的交通費報銷問題。新修訂的差旅費管理辦法對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辦法,按照出差的天數包干使用。往返駐地和機場的交通費在按規定發放的市內交通費內統籌解決,不再另外報銷。
五、關于廳局級及以下人員是否要求兩人住1間房問題。新修訂的差旅費管理辦法實行分地區按級別制定每人每天住宿費開支標準,在規定標準之內出差人員可以自行選擇與級別相適應的房間類型,對兩人是否1間房不再規定。
六、關于出差人員是否可以乘坐全列軟席列車軟臥問題。出差人員原則上乘坐全列軟席列車軟座,但在晚8時至次日晨7時期間乘車時間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乘坐軟臥,按照軟臥車票報銷。
七、關于到濟南市遠郊市縣展開公務活動的差旅費報銷問題。到濟南市遠郊市縣開展公務活動且實際發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費用的,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其中參加會議、培訓的不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濟南市遠郊市縣是指濟南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
八、關于參加會議、培訓的差旅費報銷問題。到濟南市(含濟南各縣、市)以外參加會議、培訓的,會議、培訓期間執行會議費和培訓費的相關規定。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和補貼(會議、培訓期間不予發放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費),其中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往返各1天計發,當天往返的按1天計發。
其中會議或培訓通知中注明“食宿費用自理”的,憑會議主辦方出具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發票予以報銷,報銷金額不得超過差旅費規定的住宿標準和伙食費補助金額。
九、關于培訓費、會議費報銷的問題。按照國家會議費和培訓費的相關規定,由國家機關及上級主管部門舉辦的培訓和會議,均不需交納會議費或培訓費。若確需交納費用的,應編制預算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列入年度預算方可報銷。培訓費由學校組織和人事部門統一安排;參加相關學術會議的費用,由學校教務處、科研處、研究生處根據教學和科研情況統籌安排相關開支。
十、關于帶學生外出考察的差旅費報銷問題。如教師帶學生外出考察出行是包車的,外出期間的補貼按照每人100元/天的標準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