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教財函[2018]9號
廳屬各高校:
為了加強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提高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和效益,根據《山東省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魯教財字〔2011〕65號)等有關政策規定,決定在廳屬高校開展國有資產管理考評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開展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考評工作,旨在進一步加強高校國有資產管理,促進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和信息化,提高高校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更好地發揮資產管理工作在提升高校內部管理水平和推動高校綜合改革中的保障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考評內容
1、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與管理職責情況;
2、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建設情況;
3、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清查、有償使用、無形資產管理情況;
4、資產報表和產權登記情況;
5、國有資產開放共享、績效考核、理論研究情況等。
(二)組織實施
本次考評工作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高校自評階段(4月-8月),由各高校按照考評內容自行考評,對照《山東省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考評打分表》(見附件,以下簡稱《考評打分表》)中的評分標準,逐項進行自我評價打分,形成自評報告,以正式文件形式報省教育廳;
第二階段為重點抽查階段(9月-11月),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組對各高校的自評材料進行審核,抽取部分高校進行實地考評。
(三)報送方式
資料報送采取網上報送的方式進行。各高校登錄山東省教育資產管理信息系統(http://221.214.56.13:8185/sdzc),進入“高校資產考評”入口,按要求填寫《考評打分表》,并上傳自評報告,于8月31日前上報。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高校要提高對資產考評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協調配合。要成立國有資產管理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任組長, 資產、財務、審計、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精心組織好此次資產考評工作。
(二)精準考評,按時報送。高校要按照考評工作要求和評分標準,對照本校國有資產管理的實際情況,進行精準考評,按時報送相關資料。學校主要負責人對報送的《考評打分表》和自評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加強分析,積極整改。高校要在做好考評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對資產管理工作中重點、難點問題的分析和考評結果應用。要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做好整改工作,不斷完善管理體制,提高內控水平,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質量。
聯系人:王長濤 0531-81916696
陳惠寧 0531-81676813
山東省教育廳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