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第四屆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人選的通知
各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 為鼓勵和表彰在山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研究生指導教師,調動廣大研究生指導教師教書育人和參與研究生教育改革創新計劃的積極性,按照《關于推薦第四屆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人選的通知》文件要求,現開展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申報工作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根據《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附件一)和《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選獎勵暫行辦法》(附件二)精神和規定,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推薦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嚴格遵守黨和國家有關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 2.治學嚴謹、作風正派、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能精心指導研究生,關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長,注意因材施教,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學精神、創新能力與綜合素質的培養。注重學風,勇于抵制研究生培養與學位授予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3.有團結協作精神,積極參加本學科的學科建設,在學科建設工作中起重要作用。積極參與本學位點各項工作,積極開展研究生教學研究,努力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成績顯著; 4.近3年,主講過一門以上研究生課程,遵守教學紀律,授課水平高,圓滿完成研究生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 5.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學術水平。近3年來,有較高水平科研成果,曾主持并完成重要的科研課題; 6.具有5年以上指導研究生經歷,所指導研究生自2011年以來至少有兩屆畢業生。且所指導的研究生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曾獲得國家級或全國性獎勵; (2)曾獲得省級以上優秀學位論文、山東省研究生優秀科技創新成果獎,或曾獲得其它省級以上獎勵; (3)具有其他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對相關學科的學術發展產生較大的積極影響。 7.其指導的研究生,在政治、學習、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沒有嚴重違法違紀情況。所指導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在抽檢中存在“不合格”意見或認定為“存在問題論文”的導師不具備申報資格。 二、材料報送 擬申報人員須參考《〈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表〉填表說明》(附件三),認真填寫《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表》(附件四)及《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申報人選一覽表》(附件五),并提交表中所填寫各項成果與獲獎項目的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一式3份及其電子文本應于9月24日前報送研究生處。 研究生處將組織專家對申報人員進行評議,依據申報人員指導研究生情況、師德情況、科研情況、教學情況等,根據山東省教育廳下達的限額,擇優推薦參加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的評選。 聯系電話:89626307 郵箱:675560485@qq.com
附件一:《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doc
附件二:《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選獎勵暫行辦法》.doc
附件三:《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表》填表說明.doc
附件四:《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表》.doc
附件五:《山東省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申報人選一覽表》.xls
研究生處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