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什么是學分制?
答:學分制是一種以選課為核心,教師指導為輔助,以學生取得的學分和學分績點來衡量學習的量和質,以達到最低畢業學分作為學生畢業標準的現代教學管理制度。
2、問:實行學分制,學生受益在何處?
答:實施學分制旨在深化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為學生提供更多、更豐富的課程資源,以利于學生素質提高和滿足不同層次學生學習知識的要求。學生可以根據個人的職業規劃、興趣、自身條件、發展需要,按照學校課程設置,制定個人的課程學習計劃,做出個性化的課程選擇。
3、問:什么是學分?我校學生畢業要求最低學分是多少?
答: (1) 學分是用以計算學生學習量的單位。每門課程都賦有一定的課程學分,課程學分主要根據該課程的地位和學時數來確定。原則上,理論課每 18 學時計 1 學分,集中性實踐性教學環節1-2周計1 學分。
(2) 我校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專業學生畢業的最低學分詳見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一般而言,2023級四年制藝術學類、管理學、文學類專業為174學分(表演、舞蹈表演專業除外),四年制工學類專業為179學分,五年制工學類專業為214學分,藝術設計學、美術學(美術史論)、藝術史論等專業154學分。
4、問:“學分”如何取得?成績如何記載?
答:(1) 課程考核成績合格方能取得該門課程的學分。
(2) 學生成績表采用學分、考核成績并行記錄的方法記載。
(3) 考核成績不合格的課程,補考合格或重修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相應學分,成績記載時注明“補考”或“重修”字樣。補考合格的,成績記為60分。重修合格的,成績按實際成績記載,
(4) 對于已及格課程,若學生對某門課程考核成績不滿意,在教學資源允許且符合相關規定的條件下,允許重修該門課程取得更好成績,但必須按規定辦理重修手續。考核成績以最高成績記入學生成績檔案。
5、問:什么是學分績點?它與百分制和五級記分制有何聯系?
答:學分績點是表示學生學習“質”的計量單位,學生在取得某一門課程學分的同時,也取得了相應的學分績點。
(1) 學分績點
學分績點為課程學分與課程績點的乘積,即:學分績點=課程學分×課程績點
(2) 課程績點
實行百分計分制的課程, 其課程績點計算方法為:
實行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記分制的課程,其課程績點計算方法為:
五級計分制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優秀
課程績點01.52.53.54.5
補考不合格的課程,課程績點為 0;補考合格的課程,課程考核成績根據所使用的計分制按 60 分、及格或合格記載,課程績點為 1。緩考、重修、免修和免聽的課程,按正常考 核成績計算課程績點。
(3) 平均學分績點
平均學分績點為學生修讀課程的學分績點之和除以學生修讀課程的學分之和,即:
平均學分績點=所學課程學分績點之和÷所學課程學分之和
計算平均學分績點時,根據四舍五入規則,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平均學分績點反映了學生學習成績的優劣,是衡量學生學習總體平均成績的指標,是各類評獎、評優、申請學位的主要依據,但不作為學生畢業的依據,學生畢業的依據為學生所取得的各教學環節規定的學分。
6、問:實行學分制后, 修業年限怎樣界定?
答:本科生以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制作為基本修業年限為參考,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允許學生提前或者延期畢業。基本修業年限4年及以上的,可以提前畢業,但一般只能比基本修業年限提前1年;延期畢業學生,本科學生延長時間不得超過2年。
基本修業年限加上可以延長的學習時間之和為最長學習年限,除另有規定外,最長學習年限包含休學、保留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等時間,學生因參軍保留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時間除外。
7、問:實施學分制后,學生是否可以調整在校學習時間?
答:允許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調整自己的學習時間。學生因病、創業、出國留學等原因需中斷學業,可以申請休學。經由學校公派留學管理部門派出國(境)留學的、跨校修讀或在聯合培養學校學習的、學校認為應當保留學籍的其他情形的學校為其保留學籍。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可保留學籍至退役后2年。
8、問: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課程體系有哪幾部分構成?
答: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課程體系一般由通識教育課程群(含必修課/選修課)、專業基礎教育課程群(含必修課/選修課)、專業教育課程群(含必修課/選修課)、交叉課程群(選修課)、德育與傳統文化教育課程群(必修課)、創新創業課程群(含必修課/選修課)和綜合實踐課程群(必修課)組成。每個課程群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方可畢業。詳見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9.問:什么是必修課? 什么是選修課?
答:必修課是指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和基本培養規格,要求學生必須修讀的課程和實踐性教育教學環節。學生須修讀所修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必修課,并取得相應學分。
選修課是指為反映專業培養方向,擴大學生知識面,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需要,根據學生本人意愿選擇修讀的課程。學生須根據所修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選讀若干門課程,并取得規定學分。
10、問:通識教育課程群選修課由哪幾部分構成?
答:自2023級開始,通識教育課程群選修課由三個模塊構成。一是思政選修課模塊,該模塊至少需要修取1個學分。二是學術講座模塊,該模塊至少需要修取2個學分。三是任意選修課模塊,該模塊四年制專業的學生至少需要修取8個學分(五年制專業的學生至少需要修取12個學分),合計通識教育課程群選修課四年制專業的學生至少需要修取11個學分(五年制專業的學生至少需要修取15個學分)
11、問:學生怎樣選課?
答:學分制學生選課的基本原則是:熟悉計劃,橫向相比;縱向累加,拾遺補缺;適當調節,可多可少;按時畢業,延期不利。
(1)實行繳費注冊選課制度,學生在交納專業注冊學費辦理注冊手續后,才能取得選課資格。
(2)學生選課時,須以所修讀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為依據,在學業導師的指導下確定修讀課程,并自主選擇課程。選課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學習條件,應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完成所選課程的學習。
(3) 各類課程均有其系統性和連續性,學生選課時應先修讀先修課程,再修讀后續課程。
(4) 學生學習選修課獲得的學分,超過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時,超出的學分不能代替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必修課學分。多修的選修課的課程成績(及格以上) 和學分如實記錄在成績單中。
(5)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必須學完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相應的學分。不能按期完成學業者,不予畢業。
(6) 學生不能選修與通識教育必修課和專業必修課上課時間沖突的課程。
12、問:學生選課應主要熟悉哪些內容?
答: 學生選課須熟悉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大部分:一是學校相關的課程政策,包括畢業要求、各課程群學年學期學分修讀規定、選課程序等;二是所有供學生選擇的課程簡介(說明) ,其內容包括課程名稱及代碼、課時學分、課程內容簡介、任課教師、上課地點、時間安排、學習方式、選課要求等。
13、問:學生選擇課程、選擇專業、選擇教師的權限到底有多大?
答:從理論上來說,學生可以自主地選擇課程、選擇專業和選擇教師。但在學分制實施的初期,這種權限將受到相當多的限制。
14、問:實行學分制是不是沒有統一上課的班級了?在學分制管理中班級的概念將起什 么變化?
答: 在學分制管理下,出現兩種班級形式,一是學生仍按學院、年級、專業編成自然班或稱行政班。二是學生選課后,學校按選課學生形成教學班,學生可以跨行政班上課。
學生的一部分專業課程和集體活動仍然在行政班內進行,由輔導員統一管理。學生的課程學習在教學班進行,也就是學生按自己選修的科目“走班”,該科目的學習由教學班教師管理。
15、問:必修學分與選修學分能否互代?
答:不能。
16、問:學得較好的課程學分能否適當補償學得較差的課程學分?
17、問:先修課程未能取得足夠學分是否可以開始學習后繼課程?
答: 先修課程與后續課程之間有內在的邏輯關系, 一般應學完先修課程后再學后續課程。
18、問:是否允許學生免聽和免修而自學培養方案中規定的課程?
答:允許學生免聽和免修培養方案中規定的某些課程,但是有前提條件的。具體辦法參見《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本科生學分制管理辦法》和《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免修免聽課管理辦法》。
19、問: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時如何重修?
答:如課程考核不及格,允許學生重修該門課程,直至考核合格。
(1)如考核課程為必修課,則可以參加正常補考,如補考成績仍不及格,則須繳費重修。
(2)如考核課程為選修課,則既可以重修該門課程,也可以改選其它選修課程,但改選課程須重新繳費。
(3)重修課程教學及管理要求與正常修讀課程相同。
20、問:修讀輔修專業主要有哪些相應的規定?
答:學生修讀輔修專業基本要求為具有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全日制本科正式學籍,遵紀守法,無違紀記錄,第一學年的實修學分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要求,無不及格課程,身體健康,學有余力。學生輔修專業須在學校開設的輔修專業目錄范圍內選擇。雙學位教育的輔修專業不能與主修專業同屬一個學科門類,雙專業教育的輔修專業不得與主修專業同屬一個專業類。詳見《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關于修讀雙學位、雙專業的實施細則》。
21、問:學分制對學生畢業、結業有何規定?
答:(1)學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修滿該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最低畢業總學分,遵守學生管理規定,達到學校畢業要求,準予畢業,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
(2)學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修完該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內容,但尚未取得全部學分,未達到學校畢業要求,可選擇結業離校,也可選擇留校繼續學習。留校學習的學生須在當年畢業生離校前(一般為 6 月中旬)辦理延期學習手續,未辦理延期學習手續者按結業處理。詳見《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細則》。
(3) 學生在其最長學習年限內,未達到學校畢業要求者,作永久結業處理。
22、問:學分制對學位授予有何規定?
答: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的學生,符合《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者,授予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