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根據《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學分制學生學籍管理細則(修訂)》(魯工美院辦字[2005]31號)第三章第48條規定,“學生考試科目一學期所修必修課與限選課有4門及以上不及格需重修者(含曠考,不含體育、軍訓),或者學生在同一學年內所修必修課與限選課累計6門及以上不及格需要重修者(含曠考,不含體育、軍訓),應予以退學。”第49條規定,“發生以上情況者,可跟班試讀一年。一年內無新須重修課程,方可解除試讀,恢復其學籍。達不到恢復學籍條件或恢復學籍后又達到退學標準者,將予退學或申請繳費留級試讀” 。
根據以上規定,現決定對任新元等8名學生進行學業預警(見附件)。其中學生任新元(學號201609055309),張傳飛(學號201606055214)提出留級試讀申請;學生陳蕙文(學號201701045101)、徐諾(學號201704035111)兩名學生在已受到學業預警的情況下,再次出現新須重修課程,根據學生陳蕙文、徐諾提出的留級試讀申請,經研究,決定予以留級試讀。
附:學業預警名單
教務處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