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管理崗位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本部門的固定資產卡片錄入、卡片管理、條形形碼粘貼、部門明細賬管理工作。二、協助國資辦對本單位、本部門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做到賬、卡、物相符。三、對于發生分離、合并、撤銷等變動的部門資產,要編制匯總表,報國資辦批準后,辦理相關資產調撥手續。對接收單位或部門暫不接收的資產,暫由使用單位或部門封存保管或交國資辦處理。四、對超過使用期限且無使用價值的資產或其他原因需處置的資產,應及時報告國資辦,協助國資辦完成資產處理手續和相關工作。五、對資產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與國資辦聯系解決。六、固定資產管理員調動工作時,應辦理移交手續,并列出資產移交清冊,移交清冊需有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簽字,移交清冊交國資辦一份,對資產移交不清的人員,有關部門不得辦理調動手續。七、遵守職業道德,做好優質服務。八、完成處長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