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級全體研究生:
根據(jù)《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評選辦法(修訂)》(魯工美院字[2014]15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23年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評人員范圍
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我校學籍,足額交納學費,在校學習時間滿一年且修完應修學分的研究生,均可參評。
二、評選基本條件
一般應同時具備以下四項基本條件方可提出申請:
1.思想積極上進,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國家法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學術道德,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未受過任何處分。
3.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yōu)秀,專業(yè)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課程平均成績要在80分以上(含80分),并無不及格或需重修的課程。
4.科研、創(chuàng)作能力突出,參照《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教學科研人員科研與藝術創(chuàng)作工作量計算辦法》規(guī)定的成果范圍和計分方法對申報人的科研、創(chuàng)作成果進行統(tǒng)計排序,無學術不端行為。
若獲得特別重大的成果或獎勵,如獨立或以本人為主(前3位)獲得國家級項目和獎勵,可不受第3、4條之限制。
三、評選名額及獎勵金額
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按在校研究生人數(shù)的1%評定,獎勵金額為每人10000元。
四、評選、發(fā)放程序
1.符合評選基本條件的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申報表》(見附件)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經(jīng)導師審核同意后報研究生處。
2.研究生處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匯總審查,對申請者是否符合評選基本條件作出鑒定,推舉、確定初選名單,報學校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審批。
3.學校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對初選名單進行最終評定,經(jīng)全體委員2/3以上同意通過的申報者方可當選。
4.最終評定結果公示3日。若公示無異議,由財務處負責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的具體發(fā)放工作。
五、申報表填報要求
1.參評材料(2021級成果日期為2021年10月—2023年9月;2022級成果日期為2022年10月—2023年9月)必須按照文件精神要求,重點填報專業(yè)方面的突出成績,材料與學業(yè)獎學金材料不能重復使用;
2.成果證明材料必須上報原件,同時報復印件1份;
3.申報表統(tǒng)一按照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
4.申報材料須于10月15日下午14:30—18:00上交材料交研究生處B227,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評選資格。
六、凡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騙取獎學金者,學校將撤銷其獲獎資格、給以相應的紀律處分,并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