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2025年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服務
(二)采購控制價:20000元,報價超出控制價的視為無效報價。
(三)采購內容:
1.審計范圍:16名中層領導干部任現職以來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
2.審計的主要內容:
(1)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總體發展、規劃目標完成情況;
(2)遵守財經法律法規以及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
(3)“三重一大”決策程序的規范性、決策內容的合法性以及決策執行和效果情況;
(4)預算編制、調整和執行情況,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及效益情況;
(5)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情況以及合同管理情況;
(6)各類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7)以前年度審計整改情況;
(8)個人遵守有關廉政規定情況;
(9)其他需要審計的內容。
3.審計項目實施過程管理要求:
(1)經濟責任審計成立審計組,審計組成員包括供應商審計人員和我校審計人員。審計項目供應商配備審計人員總共不少于4人。
(2)審計組編制項目審計方案,經供應商負責人審核同意、學校審計處批準后按方案實施審計。審計組按相關法規和準則規定的審計程序和方法,獲取充分、恰當的審計證據后,形成審計報告初稿,提交審計處復核后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3)供應商應完整、準確、真實地反映和記錄審計過程情況,做好各類資料的歸集、保管和保密工作;項目完成后,應及時將審計實施過程中所形成的審計過程資料整理立卷,在退還審計資料時,一并將完整的紙質版、電子版審計報告等審計成果文件移交審計處歸檔。
4.商務要求
(1)服務時間要求:供應商原則上應在進駐采購人現場實施審計之日起,約30個工作日完成現場審計和取證工作,60個日歷天內出具正式審計報告等審計成果文件,一式5份。
(2)服務費報價要求:約定的審計費用包含供應商審計人員實施審計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通訊費等所有相關費用,審計費用外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四)采購方式:分散采購。
(五)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歷天;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合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應首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特定資格條件
1. 具備省級(或省級以上)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2. 近三年承擔相關審計業務中無不良記錄(提供書面承諾書原件);
3. 審計服務單位若為分支機構(分公司)參與投標,需提供其總公司出具的授權書原件;
4. 擬派的項目負責人與其他審計人員必須具備與承擔的審計項目相符合的審計業務經驗。
三、投標文件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會計師事務所簡介,包括但不限于:事務所成立時間、注冊會計師人數、近三年主營業務收入、資產情況等。
2.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執業證書復印件等。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項目主要負責人之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投標報價書原件。
5.服務承諾及審計完成時間。
6.審計工作方案。
7.針對“投標人資格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投標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 投標人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印章。
四、評標方法
符合資格要求及投標服務完全滿足采購需求的情況下,最低價中標。
五、報名和投標
(一)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25年3月24日8:30-12:00。
(二)遞交地點: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審計處。
(三)聯系人及電話:孔老師 053189626275
審計處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