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魯工美院辦字[2004]48號
為規范我院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行為,嚴肅審計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等國家和教育部有關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一條 本規范所稱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是指學院所有審計人員在從事審計工作中應當遵守的職業行為規范的總稱。
第二條 我院審計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加強職業道德修養, 自覺接受紀律約束,廉潔從審,秉公執法,恪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提高審計工作水平。
第三條 我院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的主要內容是: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全心全意為學院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學院的改革和發展服務,忠于職守,克己奉公,勤奮工作;
2、努力學習,不斷更新知識,學以致用,積極進取,具備與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3、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審計,保證審計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4、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持嚴謹、穩健、負責的職業態度;
5、不得參與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活動;
6、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7、對在執行審計任務中知悉的國家、學院和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及不宜公開的事項,負有保密責任;
8、遵守廉政勤政規定和審計工作紀律與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審計人員守則,廉潔自律,艱苦奮斗,努力奉獻;
9、謙虛謹慎,平等待人,樹立審計人員的良好形象。
第四條 審計人員在執行任務時,應當遵守下列紀律:
1、在實施審計期間,不得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任務的宴請;
2、到外地或有關單位調查研究時,食宿應當執行當地接待標準;
3、不參加用公款支付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
4、不受賄、索賄,不利用職權為個人謀私利;
5、不隱瞞查出的被審計單位違反財經法紀的問題。
第五條 學院及審計室應當加強對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紀律教育,并對審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條 對執行本規范好的審計人員應進行表揚、獎勵。
第七條 審計人員違反職業道德和紀律,由學院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或提請紀檢、監察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八條 本規范由審計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