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工美院辦字〔2025〕10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深入推進學校綜合改革,優化校院兩級管理體制,推動辦學重心下移,擴大二級教學單位財務管理自主權,充分激發二級教學單位內生動力,提升校院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建立校院兩級預算體系,一級預算由學校財務處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目標任務編制,二級預算由二級教學單位根據自身事業發展和工作目標,在學校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內自主編制。
第三條校院兩級預算管理主要包括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調整、預算分析、預算監督檢查和績效考核等。
第四條校院兩級預算管理著力改革創新,積極構建科學規范、導向清晰、講求績效、公平公正的預算管理制度,積極推動財權下放,激勵二級教學單位內涵發展,調動辦學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第五條學校預算管理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責權結合、收支平衡、量入為出”的總原則,按照財權與事權對等原則,根據收支責任,合理劃分校院兩級財力。
第二章 預算編制原則和要求
第六條預算編制實行零基預算,不能超越財力編制赤字預算。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校院全部的收入和支出都要納入年度財務綜合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
(二)穩妥性原則。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編制收入預算積極穩妥,支出預算優先保證基本支出,量力而行安排項目支出,嚴格控制預算風險。
(三)效益性原則。協調好規模、結構、質量、效益之間的關系,堅持勤儉辦學,反對鋪張浪費,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重點性原則。著眼校院總體規劃和長遠發展,著力加強內涵建設,優先保證重點項目的需要。
第七條預算編制的要求:
(一)根據校院事業發展總體目標和要求,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有關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和本年度收支預測情況進行編制。
(二)按照預算收支分類科目、預算支出標準和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編制,編制要反映校院兩級的各項收入、支出和政府采購的全口徑預算情況,加強財政性資金的統籌安排、綜合平衡,保證預算的完整性。
(三)在規定的時間和內容及時編制預算,按照經濟分類細化預算,明晰各項收支內容,真實地反映校院各類基礎信息和相關數據。
(四)預算編制所依據的各項政策、標準和方法要公開透明、妥當完善,各項測算要有理有據、科學規范,結果應公平公正。
第三章 預算編制內容、方式和程序
第八條預算編制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
(一)收入預算是支撐學校事業發展的根本保障,各部門、單位要聚焦收入增長點,合理擴大辦學規模,加強科研服務收入,提高其他社會服務收入,大力發掘校友資源和社會資源獲取捐贈收入,包括:
1.財政補助收入。主要指學校從省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基礎撥款、績效撥款、其他撥款、競爭性項目撥款、專項債券等。
2.事業收入。主要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業收入和科研事業收入。
3.上級補助收入。主要指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主要指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學校的收入。
5.經營收入。主要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主要指學校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服務收入、培訓收入、房租收入、利息收入、捐贈收入、貸款收入等。
(二)支出預算是預算年度中學校用于教學科研活動、基本建設和其他事業活動的資金支出計劃,按現行有關規定,主要包括:
1.教育事業支出。指學校開展各類教學活動和教學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業務類項目支出、投資類項目支出、發展類項目支出等。項目支出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由學校統籌安排,采用零基預算方法測算。
2.經營支出。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支出。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主管部門對附屬的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各單位的補助支出。
4.上繳上級支出。指學校按規定上繳上級部門或單位的支出。
第九條預算編制方式
(一)二級教學單位預算編制方式
按現行內部預算管理體制,將原來的二級教學單位預算分配制度,由原來的“學生定額經費+項目經費”二維管理模式,優化調整為“基本運行經費+績效獎補獎勵+競爭性項目經費+創收經費”四維政策框架,實現更為科學合理的資金配置結構。
1.基本運行經費
改革原有的學生定額經費體系,將以學生規模為主要分配因素的學生定額經費,優化為更為合理的、多元因素共同確定的基本運行經費體系,經費由學校統一核撥,各二級教學單位統籌用于公用經費、教學和學科建設經費、學術研究經費、學生工作(含就業、心理、國防)經費等方面。
以生均培養定額、學科專業結構定額、師均基本工作定額、劃撥實繳學費定額等作為調整因素,合理確定各二級教學單位基礎撥款額度。每年度基本運行經費隨上述調整因素變化而變動,引導各二級教學單位合理規劃學科專業結構和辦學成本,對各二級教學單位的運轉和發展給予持續性、常態化支持。具體計算方法:
(1)生均培養定額=∑在院生折合數×生均定額標準(300元/生),折合學生數為研究生×2、本科生×1、專科生×0.8;
(2)學科專業結構定額=∑新增專業個數×3萬元,連續支持4年;
(3)師均基本工作定額=∑在職在崗教師行政人員×師均定額標準(800元/人);
(4)劃撥實繳學費定額=∑學院上年度學費實繳金額×3%-∑該學院未收齊學費住宿費。
(5)公共課教學部基本運行經費 = ∑大一、大二在校生人數×80元
(6)馬克思主義學院基本運行經費 = ∑在校生人數×40元
2.績效獎補獎勵
依據學校上年度二級教學單位年度考核結果進行分配,樹立清晰明確的政策績效導向,引導各二級教學單位聚焦內涵發展,全面提高教學科研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具體計算方法:
根據學校財力,對考核優秀的給予本年度基本運行經費4-6%的獎勵,考核良好的給予本年度基本運行經費1-3%的獎勵,考核較差的給予本年度基本運行經費4-6%的核減。
3.競爭性項目經費
主要指學科專業平臺建設、人才隊伍建設、教師隊伍建設、教學質量工程、科學研究、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競爭性專項經費撥款。該部分經費由相關職能部門出臺工作方案,各二級教學單位根據學校項目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申報。經遴選排序,由學校研究批準后,根據預算實際批復資金額度納入學校預算,一次性劃撥。
項目主要包括:“雙高”建設項目、中央支持地方改革專項、山東省高等學校青年創新團隊發展計劃項目、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教學成果獎項目、本科高校多渠道籌資收入財政配比資金項目以及學校自設項目等。
4.創收經費
鼓勵各二級教學單位進行創收,增設創收經費項目。創收收入主要包括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科研收入、培訓收入、合作辦學收入、租賃收入、捐贈收入、社會服務收入等。創收收入可用于績效工資發放,教學科研辦公條件改善,教學科研設備購置,教師培訓、學術交流、教材建設、學術出版、勞務報酬等支出。
(二)機關部門、科研機構和教輔單位的經費,分為綜合定額經費、職能經費以及項目經費三部分。
1.綜合定額經費。分配數=定額數×人員數量,定額數根據年初人員數量進行分類定級。
2.職能經費。主要是本年度承擔工作任務所需的費用,該經費的安排須根據各部門、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從緊從嚴控制。科研機構原則上一般不安排職能經費。
3.項目經費。主要是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文件明確規定的各項支出,以及各部門、單位承擔的臨時性、特殊性工作任務的經費。
4.績效獎補獎勵。依據學校上年度機關部門、科研機構和教輔單位年度考核結果,根據學校財力,對考核優秀的給予本年度綜合定額經費4-6%的獎勵,考核良好的給予本年度綜合定額經費1-3%的獎勵,考核較差的給予本年度綜合定額經費4-6%的核減。
第十條各部門、單位設備購置必須編制購置預算,報資產管理處審核。資產管理處根據申報部門、單位的設備存量狀況,提出配置方案后統一招標采購。機關部門、科研機構及教輔單位的設備購置經費不分配到各部門、單位。無購置預算,財務一律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程序
學校預算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采取上下結合、校院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編制方法。校院兩級預算按自然年度編制,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學生人數以上年10月末全日制在校生人數為準。
一上:按照上級財政部門及學校統一部署,各二級教學單位根據年度事業發展目標報送基礎數據、收支計劃、專項項目立項材料和經費需求計劃。
一下:根據學校中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結合本年度收入、往年預算執行情況,按照學校經費核撥辦法,下達各二級教學單位初步預算控制額度。
二上:各二級教學單位在控制額度內,按學校規定細化編制經費支出預算,履行決策程序后報財務處及資產管理處。
二下:財務處與資產管理處對各二級教學單位上報的預算進行審核,結合財力狀況、政府采購和備選庫項目情況,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經充分溝通并征求各分管校領導意見后,形成學校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經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提交學校院長辦公會審議、黨委會審定批準下達,作為預算執行依據。
第四章 預算執行和調整
第十二條 校院兩級預算一經批準,應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按程序報批。
第十三條 各部門、單位應認真按照預算拓寬辦學收入來源,依法依規組織收入,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和標準,及時足額收取應收的預算收入。
第十四條各部門、單位應健全支出責任制度,嚴格按照預算批復的范圍和標準、時間節點和執行比例要求,加快項目建設和資金支付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 預算績效評價與監督
第十五條 建立校院兩級預算績效評價考核制度,對項目經費支出結構、使用效益進行分析評價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預算分配的重要指標,對項目執行不力,年末存量資金較大,核減部門、單位下年度經費。各部門、單位應根據職責權限建立相應的績效考核機制。
第十六條 建立校院兩級預算執行情況通報制度,對各部門、單位預算執行進度進行定期、不定期地統計、通報和公示。財務處將于每年6月、9月、11月定期、同時按照上級通知和學校安排,不定期統計預算執行情況,向各部門、單位通報。
第十七條審計處負責對校院兩級預算的編制、執行、決算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八條各部門、單位要認真執行本辦法,對違反本辦法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對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由財務處負責解釋。